市科协所属学会成立指南
1.申请成立学会,发起人(自然人不少于5人或者单位不少于3家)应拟定学会名称并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名称核准。2.申请成立学会,发起人向市科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1)申请市科协作为拟成立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包括:成立背景、成立可行性及必要性、主要业务内容、发起人基本情况等;(2)学会章程草案;(3)社团发起人(发起单位)简介表;(4)拟任负责人(指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表、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6)资金信誉证明;(7)会员名册(单位会员不少于30个或个人会员不少于50人);(8)拟筹备成立学会发起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