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发挥科协作用的决定》(皖发[2003]17号),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在全市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科教兴市中的促进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切实重视和加强科协工作
1、 充分认识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石。科协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科协工作既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科协组织在为科技人员服务、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科协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科协沿着“三主两业一家”的创新思路,在发挥学术交流主渠道、科普工作主力军、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主要代表,在发展科普产业、科技咨询产业,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等方面开展工作,为推动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 加强和改善党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科协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加强党的群众工作出发,围绕全市科技工作大局,高度重视和加强新时期的科协工作,把科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或联系科协工作。县、区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听取科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科协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级党委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四化”的方针,配好科协领导班子,尤其是精心选配好主持日常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县、区科协主要负责人应参加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会。加强科协干部队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县科协应保持独立建制,并保证科协机构和人员稳定。
3、 各部门和单位要支持科协履行社会职能。一些同科协性质相关的工作,如精神文明建设、知识分子工作、全局性发展计划的制定、重大科技政策和法规的制定、重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部署等,要吸收科协参加;一些同科协职能相关的社会事务,如科技项目评估与论证、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标准制定与修改、技术职称评定等,可委托科协承担或让科协参与。
二、 充分发挥科协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中的作用,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为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服务
4、 将学术交流同决策建议、战略研究结合起来,搞好决策服务。办好“芜湖科技论坛”、“芜湖自然科学学术年会”和各类专题讨论会,组织全市科技工作者,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全局、影响长远的重大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开放式的深入研究,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决策建议。组织开展好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活动。
5、 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组织学会、高校和企业科协等各方面科技力量,通过开展科技咨询、“金桥工程”、“厂会协作”等活动,共同参与科技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做出积极贡献。进一步抓好送科技下乡、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乡镇等农村科普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简称农技协)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技协在农业结构调整、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依靠科技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农技协设立担保基金,发挥其在农业保险和农业小额贷款等金融领域的服务作用,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做贡献。
6、 大力扶持培育科普产业、科技咨询产业。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营造政策环境,支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积极培育引导产业形成,对科普产业和科技咨询产业要实行税收优惠。要精心筹划、在成功举办2004年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的基础上,力争使之成为全国性的例会。积极支持在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科普产业园区,支持科协开展对科普企业及科普产品的认定工作,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要求的,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认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支持科协发展科技咨询产业,培育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围绕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好决策咨询、技术咨询、工程项目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要规范科技咨询业的管理,开展咨询师认证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我市科技咨询业健康发展。
三、 充分发挥科协在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大力开展科普工作,为提高广大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多做贡献
7、 切实发挥科协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普工作,充分发挥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法定功能和作用。各级科协要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大力开展科普活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要把弘扬科学精神作为科普工作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常抓不懈,向全社会大力弘扬追求真理的理性精神、客观严格的求实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和执着敬业的奉献精神。以农民、社区居民、青少年、领导干部和教师为主要对象,开展群众性、经常性、多样性以及群众易于参与的科普活动;坚持办好“科技活动周”,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氛围。促进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8、 加快科普设施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充分发挥科普场馆作为科技普及与推广的基础作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市科技馆建设。影视、广播、报刊和信息网络等大众媒体要广为宣传,积极开展各类科普工作。
四、 充分发挥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创造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和条件
9、 支持科协履行人民团体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方面的职能。各级科协作为各级政协的组成单位,要积极引导科技工作者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维护和实现全体人民利益的同时,努力维护和实现科技工作者的具体利益。
10、 加强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发挥科协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科协把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去;通过科协搭建舞台、沟通渠道,为他们“各尽其能”提供机会;通过科协排忧解难,创造氛围,为他们“各得其所”创造条件。要根据科技工作者队伍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大力支持科协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科协组织。
11、 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重点宣传和表彰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普及方面作出突出成就和贡献的优秀典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设立“优秀科普工作者奖”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由市科协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五、 支持科协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科协为全市大局和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
12、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各级科协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切实加强科协党组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带领和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建立一支热爱科协事业、热心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广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组织能力的队伍。
13、 坚持民主办会。各级科协要把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献身科教兴市事业作为团体的基本任务,突出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大会、全委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作用,努力形成科学、民主的领导决策体系和执行体系,不断提高科协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14、 要为科协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和省委、省政府皖发[2003]17号文件规定,要把科协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适度增加。从今年起到“十五”期末,市本级科普专项经费要达到总人口年人均0.3元以上;县级科普专项经费应不低于行政区域总人口年人均0.2元,经济发达的县应更高一些;区级科普专项经费要达到行政区域总人口年人均0.3元以上。
支持科协吸纳社会资金用于科协公益性事业。鼓励境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或捐赠资产发展科协事业。凡对科技馆等科协公益性事业的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5、 深化改革,增强组织活力。科协要切实履行对所属团体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工作管理职能,积极推进学会改革,增强学会活力,规范学会管理。学会挂靠单位要支持学会改革、发展,在保证人员、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方面,支持学会开展工作。各级科协要深化自身改革,探索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把科协建设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提高国民科学素质的中坚和深受科技工作者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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